始兴站论坛's Archiver

三岸 发表于 2008-1-10 15:55

[公告]请清意

<p>1.请会员发帖注意,虽然因改版后的始兴站不如以前,还是希望各位按版块发布了,不要全发在水区.这里特别注意有些版主以上人员也是如此,我就不必说了,</p><p>2.有些版主乱用高亮.不是特别的帖子或是原创请不要乱用.</p><p>3.有些不要乱设卖买帖了,要不就不要发,一般这种帖子不会有人看的.</p><p>4.以前的老帖子,不能看的请点运行代码方能看到.</p>

剑人杀手 发表于 2008-1-10 16:07

<p>已阅,开始更正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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