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塔文学社第一次社员大会通过) 一、总则 1、文学社的完整名称是“始兴县沈所中学文塔文学社”( 简称“文学社”)。 2、文学社是以马克思主义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,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的,在鲁迅精神照耀下的,由沈所中学特艺教育机构领导,语文组教师辅导下,与沈所中学校团委、学生会、广播站齐肩并进的实行社员自主管理的学生课余学术团体。 3、文学社的宗旨是“繁荣校园文学创作,培养挖掘文学新人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”。 二、社员 4、凡是沈所中学在校的学生,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。 5、社员承认文学社的章程,执行社的决议和按期上交文稿,思想上进,学习力争优异,热衷文学创作,忠于职责,积极工作,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。 6、社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: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和民主生活;有权监督社委会各项工作的进行;有权向社员大会提出议案;有权组织学生(非社员)进行正常的集体活动。 7、社员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严格遵守社的纪律。 三、组织机构 8、文学社产生后,设社委会、创作部、编辑部三个部门。全体社员选举出社长、副社长和干事,再由社长任命各部门领导成员组成新的社委会。一般安排社长一名、副社长三名,干事六名。 9、设文学顾问一名,由校长或校外著名作家担任。设刊物主编一名,由文学社文学指导老师担任,设副主编、委员若干名,由学校行政领导与语文组和美术组老师担任。 10、每年6月召开文学社社员大会,审议社委会的工作报告,选举产生新一届由文学社社长、副社长和干事组成的社委会,讨论社的工作方针,修改章程,吸纳社员等。社员大会由学校特艺教育机构主办、社委会承办。不定期举行作品研讨会,由社长组织。 11、社长领导文学社的全面工作;负责宏观调控各部门工作,联系学校行政领导、指导老师,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。副社长具体负责指导各部门工作,与社员密切联系,负责重大活动、工作的指导落实。干事负责整理相关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申请、报告、会议记录,稿件存档,办理社员进出社事务,采购各部门活动奖品及纪念品,推荐学生习作;负责监督社内各项重大决策活动的执行情况,反馈存在问题及提出改进意见;负责社的刊物打字、排版及社的文件整理工作,并协助创作部、编辑部的其它工作。主编负责文学社全面工作,以文学创作指导与刊物编辑工作为主。社长负责社委会全面工作。 12、各部门在以社委会为中央的领导下组织文学社活动,社员要紧紧团结在以社长领导下的社委会周围,制订完整计划,付诸实行按期完成任务,副社长、干事及部门成员每月向社长反映工作情况一次。 四、部门分工 13、社委会:负责文学和日常事务领导及组织工作,决定社内重大活动或会议的举行,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。 14、创作部:指导社员文学创作,协助编辑部的文学创作,组织社员开展学术性报告及文学知识竞赛、各种征文比赛等;组织社内各种文化活动;收集、撰写各类专题知识资料、文章,供墙报出版、校社刊报或网站使用等。 15、编辑部:负责编辑、出版、发行校刊校报和社刊社报,收集各班优秀作文,负责评改学生习作等工作。 五、工作方针 16、大事务必召开会议讨论通过。 17、本部门的事尽量自己解决,各部门成员遇到问题应多商量,进行恰当分工合作。 18、活动不搞则已,一搞就要作好充分准备,不能打无备之仗,务实戒虚,力避形式。实在且有益的能做好就做,勉勉强强的可以不做。计划框架内的工作要尽心尽力做好做精。 19、要经常和学校行政领导、指导老师联络,加强与校团委、学生会、广播站的合作交流,行得通的事要认真执行,有疑问要大胆提出,不能闹情绪。 20、社干与社员只有工作任务的不同,团结平等,肝胆相照,充分提高认识,充分考虑,调动自身积极性。 21、要加强帮助各班开展文学创作活动,同时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。 六、组织纪律 22、文学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所作重大决议,需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赞同。 23、社员要与团员一道,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 24、不得随意以文学社名义进行各种文学创作以外的、有损文学社名誉的活动,不得随意离岗弃位,不得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及社内活动,不得闹个人攻击。 25、社干无条件地全心全意为文学社和全体社员服务,注意加强思想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办事能力,清正廉明地解决社内外事务。 26、犯错误者,应大胆自我批评,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社。 七、附则 27、全体文学社成员须严格认真执行本章程,依据实际情况由每年一届召开的文学社社员大会进行修改。 28、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 29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沈所中学文塔文学社社委会。 (此章程为始兴县沈所中学文塔文学社社员共同遵守的文学纪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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